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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进项是否需要转出?
2016-02-12 点击:3163次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主要
原因
是由运输单位造成的,进项是否需要转出?
货物交由运输公司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认证的应按规定做进项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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