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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以下固定资是否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

2016-02-20     点击:2522次

 

 

企业2015年购入固定资产不超过5000元可以一次性摊入成本。若一次性扣除是否需要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应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规定:“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及此后扩大行业范围)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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