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首 页
公司介绍
公司注销
公司注册
工商知识
税务知识
股份上市
财税快讯
资料下载
客户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资料
税务资料
自行建造的厂房原值计税基础
2016-07-20 点击:3738次
自行建造的厂房原值计税基础如何确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因此,自行建造的厂房计税基础为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
客服中心
在线客服
客服邮箱
1329356022@qq.com
(24小时内回复)
咨询热线
0591-88186346
商用QQ
1329356022
售后客服
(如不在线请稍候再拨)
0591-88186346
QQ:132935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