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运港退税,税务机关审核时无法查询到报关单
2016-11-16 点击:4448次
启运港退税,税务机关审核时无法查询到报关单信息,要求企业先进行备案,如何办理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2号) 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启运港退(免)税备案方式为,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时,税务机关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自动确认。税务机关在读入海关提供的带‘启运港标识’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时,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自动在相关出口企业的‘企业代码’库中置上‘启运港退税’标志。”
因此,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的,可由税务机关在审核时进行自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