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半年推广使用网络发票
2012-08-11 点击:1890次
晋安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半年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安辖区内纳税人:
如果你是使用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的纳税人,请注意了:
根据省、市国税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上半年已对辖区内所有使用万元版通用机打票纳税人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下半年将对辖区内使用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所有纳税人推广。现将晋安局下半年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推广对象:为领购使用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的所有纳税人,对经批准使用衔名普通发票的纳税人,以及上半年还未推广的纳税人。
对经批准使用衔名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如果原来使用由税务机关提供的单机版开票软件进行开票的,可以直接开通账号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如果原来使用自有软件开票的,由市局统一实施其开票软件的网络化改造,实现发票数据能纳入网络发票管理系统。
二、关于运营商:省局确定移动、联通、电信公司三家为推广网络发票系统运营商。
移动公司的软件提供商为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燕玲,联系电话13799957974,售后服务电话4008877618。
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软件提供商为浙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林迪,联系电话13705953888,售后服务电话4008990000。
三、办理地点:纳税人可到各移动、电信或联通营业厅开通网络发票业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任一家运营商??移动、电信或联通签订协议。请辖区内使用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的纳税最迟于2012年12月10日前开通的纳税人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自9月1日起未开通网络开票系统的所有领购使用千元版发票纳税人,纳税服务厅将暂不办理售票,待开通该业务后再予以售票。
四、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公章)。
五、培训时间、地点:自8月7日起每周二、三、四下午3:30至5:30分为企业培训时间(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为晋安局局十二楼会议室.请所有使用千元版通用手工发票的纳税参加培训。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培训资料(操作手册)。
六、注意事项:纳税人已开通并领用通用机打发票,必须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通过其他方式开具的发票视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会受到处罚。
晋安区国家税务局
201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