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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含配套设备,配套设备收入能否享有企

2013-07-20     点击:2094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二条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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