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2011年购入固定资产,当时购入该固
2013-07-22 点击:2937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
因此,一般纳税人现在销售2011年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当时取得普通发票未曾抵扣进项税额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