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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方开具的发票弄丢了,该怎么补救?
2013-08-03 点击:215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
41
条规定,发票丢失,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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