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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料

纳税证明中显示的税款,是否包含即征即退税款

2013-08-11     点击:2641次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规范纳税证实文书开具的通知》(闽国税函〔2007〕244号)划定:“二、开具纳税证实须用同一格局。……基本要素包括:文书年份字号、企业名称与纳税识别名、纳税所属期、分税种实际纳税数据总额、合计数(大写)、开具时间、开具单位盖章、开具人与审核人。”
因此,纳税证实上体现的税款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总额,但退税总额也要同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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