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园林规划设计,不提供施工服务的公司是否
2013-08-12 点击:3023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门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第八条划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各类型的设计,如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装潢设计等,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设计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并负责施工,不单独收取设计费的,不纳入营改增范围。
因此,贵公司只提供园林规划设计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