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份,福州国税局稽查局对实际经营的福州**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发出税务处罚决定书,对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没收非法所得38.26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其损毁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对其擅自损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至此,这家分工明确,采用发票联、记账联和存根联分开处理的办法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法牟利的“专业开票公司”彻底覆灭。
今年1月份,该公司负责开具和购买发票的林某在福州晋安区国税局购买发票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得知消息,通知其同学林某到其住所把装有防伪税控金税卡的电脑、打印机以及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抱走并销毁。随后,陈某仓皇外逃,于3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前,税务机关根据防伪税控系统查询得知,该公司开具的1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金额合计仅25.29万元。为揭开这家“开票公司”的神秘面纱,税务稽查部门前期通过外调和发出纸质协查等方式,取得该公司开具的1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掌握该公司开出金额6747.92万元的证据。通过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陈某对成立开票公司的事实供认不讳:“我成立公司主要是为了对外开具发票赚取手续费,开具的几乎都是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称“公司只与施工单位有零星业务往来,给一些没有业务往来的施工单位开票,纯粹是赚取开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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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案中,纳税人应吸取经验。杜绝开具、收取不合法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