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
2014-05-08 点击:2721次
3002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
份额的部分。
二、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
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
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
收资本”科目。
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等
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总额。